关于各单位报备报账员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
随着学校财务运营管理体制改革持续深化,会计核算经费体量逐年上升。为规范会计核算业务,加强会计监督,方便教职工报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兼职报账员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6〕11号)、《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经费审批管理办法》(校发〔2022〕33号)文件要求,财务报账实行报账员制度,现将设立报账员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报备条件
1.凡在学校设立有经费的大部(含大部内设正处级机构)、各二级学院(含书院、临床学院、专业学院)、学部、教辅机构、校管学术机构、各附属医院均须设置至少一名报账员,具体负责和组织本单位经费的管理和报账。
2.报账员为学校在职在编人员,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工作责任感,具备财务工作素养,为人正派,秉公办事。
3.具有综合处理本单位业务和协调办事的能力,乐于服务,热心本职工作。
二、报备要求
1.报账员由各单位自主选聘,报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审查备案。一经选定,两年内不得随意变更。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单位报账员的,请以纸质通知形式,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财务与资产管理部重新备案。
2.报账员负责预审本单位日常经费、专项经费及科研经费报销凭证;登记收集本单位有关财务工作票据,并向本单位负责人汇报财务信息;指导本部门教职工对学校财务系统的查看和使用;积极参加学校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举办的业务交流活动及岗位培训。
三、报备时间
请各单位于6月20日前将登记表以纸质版形式(登记表及电子版各一份)经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报送财务与资产管理部(勤政楼208房间,联系电话:3029017),电子版资料发送至邮箱:xycwc@xxmu.edu.cn。
附件: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报账员登记表
财务与资产管理部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