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1-07-07

全校各单位:

依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河南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的通知》(豫高发【2021】71号)文件精神,为加强对传销危害的宣传,增强大学生识别传销、防范传销、抵制传销的能力,在全校开展“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

二、活动对象

全日制在校师生

三、活动安排

本次活动共征集网络新媒体类、书画摄影类和征文类等三类作品,涵盖短视频、动漫、摄影、征文、公益广告、书法等作品类型。(见附件1)

1.各单位征集、把关。各单位遴选优秀作品,分类填写《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信息表》(见附件2)和《全省高校“禁止传销 净化校园”宣传作品征集活动汇总表》(见附件3),于2021年7月20日前将作品和党委审核盖章后的信息表、汇总表报送至办公楼419房间,联系人:常斐。联系电话:3029137。同时,将标注XXX单位“禁止传销宣传作品XXX类”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xcb@xxmu.edu.cn。(报送作品,统一不再退还。)

2.学校遴选、上报。学校组织邀请专家遴选优秀作品,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统一上报。最终由省委高校工委、省教育厅组织评审出优秀作品奖、优秀指导教师和优秀组织奖等,并对遴选出的优秀作品进行展播推送,予以一定奖励。

四、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扎实推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活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把关推荐责任。要广泛发动师生踊跃参与,尤其要重视组织相关专业、具有专业背景的青年师生参加作品征集活动,提供高质量高水平作品。

2.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宣传力度,以展板、条幅、海报等形式,利用校园网络、广播、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平台,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开展防范传销教育活动,宣传传销的危害和本质,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切实增强大学生识别、防范、抵制传销的意识和能力。

3.严格规范,公平公正。各单位在活动组织开展中,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征集遴选作品,坚决杜绝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严禁剽窃抄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参评资格。


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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