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级转专业学生手续办理的通知

时间:2018-09-11浏览次数:

 

各学院:

2017级申请转专业学生审批结果于911日—13日公示结束。请通知本学院转专业学生在914日下午6点到教务处学籍学位管理科(行政楼103房间)办理相关手续,917日跟随新专业班级上课,逾期不办理者,视为放弃转专业资格。

注:转入新专业的学生按转入专业标准收费并执行新专业的培养计划,转入到2017级新专业的学生相同课程的公共必修、选修课程的学分可相互抵认,所缺的专业课程必须补修,在原专业修得的专业课程学分可作为相关选修课认定;转入到2018级的学生所有课程成绩全部清空。

 

教务处学籍学位科

2018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