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校发〔2022〕25号)
作者:   更新日期:2022-06-20    访问次数: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

工程项目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为进一步规范学校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实施,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学校相关规定,结合内控制度建设和巡视巡察、审计整改要求,特制定本意见。

本意见适用于学校范围内的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是指新建、改建、扩建、修缮及装饰工程。

一、加强工程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坚持总体规划的原则。规划要满足和适应新时代学校建设特色鲜明医科大学的需要,优先保障教学、科研及各项公用和生活福利设施需要,要体现环保和节约意识,科学决策,避免大拆大建,注重可持续发展,着眼未来,预留必要的发展空间,建设过程中要切实维护校园总体规划的权威性、连续性和严肃性。

(二)坚持科学论证的原则。切实提高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决策的科学性,广泛征求有关专家和专门机构意见,征地建设新校区等事关学校发展和教职工关注度高的基建项目,应征求广大教职工的意见。所有项目都要坚持充分论证、规划先行、节约办学、集体决策相关程序方可实施。

(三)坚持实施岗位责任制的原则。明确工程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及岗位,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以及院长办公室(法制办公室)、财务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招投标办公室)、审计处等项目管理单位按照规章制度各司其职,明确相应的职责权限和完成时限。普通问题原则上7天内要落实解决;重要问题,包括一些复杂问题要在1个月内落实解决。

(四)坚持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确保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制衡。不相容岗位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建议和可行性研究与项目决策、概预算编制与审核、项目实施与招标、项目实施与价款支付、竣工决算与竣工审计、工程采购与验收等。不相容岗位不得由同一部处办理工程项目业务全过程。

二、加强工程项目规划、论证、立项和决策管理

(一)基建处负责编制校园基本建设总体规划,后勤服务中心负责编制校园道路、管网、绿化、电力供应建设规划。规划的编制和调整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并要进行充分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决策并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规划一经审定,校内基本建设应当遵循规划实施,实施过程中如需要修改和调整,必须按确定规划的程序进行。

(二)基建处和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按照学校总体规划和安排,编制年度基本建设和基础设施修缮年度计划,财务处根据资金能力在当年度确定下一年度预算安排及年度投资计划,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审定。

(三)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及其他项目负责单位对拟建项目提交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依据学校校园总体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进行前期调研和论证。根据项目情况,项目负责单位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质机构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费用由基本建设前期费用或单位业务经费支出。

(四)财务处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组织相关单位进行计划论证并确定资金来源,论证包括项目使用需求、功能定位、配套设施、设备要求、建设规模、建筑标准定位及投资总概算。基本建设项目应有效利用财政专项、地方债、自筹资金及合作捐赠资金。

(五)重大工程项目立项必须提交学校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决策,严禁任何个人单独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策意见,决策过程及各方面意见应形成书面材料,并与相关资料一同归档保管。

(六)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设计,一般应按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进行。对于一些小型工程,可按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二个阶段进行。扩建、改建项目的设计应在不改变建筑物原结构和功能的基础上进行,并符合消防和人防工程的强制性规定。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应报学校校长办公会或党委会讨论通过。施工图设计深度和质量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三、加强工程项目招投标管理

(一)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应当依法实行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相关制度。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暂估价材料、甲供设备和材料采购、工程咨询及社会审计等均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永利官网相关采购制度,开展招标采购活动。

(二)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它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不得明招暗定、暗箱操作;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干涉、限制招标投标活动。

(三)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招标、采购文件的确定根据项目情况由学校招投标办公室组织财务处、审计处、项目负责单位、法制办公室等相关单位对招标文件中的资质要求、评分办法、技术参数等进行论证,必要时可外聘专家。

(四)招投标办公室在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采取与招标代理公司签订廉政协议、限制接触等必要措施,确保业主评委名单、评标等工作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五)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确定中标后,项目负责单位和法制办公室要严格按照《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合同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对合同进行实质性审查并签订合同,签订合同时要求对项目对方当事人主体进行资格审查,对其委托代理权限等是否符合招投标有关约定进行审查,提供相应证明资料并存档备查。

(六)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合同条款中应明确工程内容、承包方式、质量要求、开工竣工时间、材料与设备采购方式、验收及价款结算办法、变更程序及权限、竣工验收及保修规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履约担保和违约处罚条款等主要内容。不得订立背离招、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条款及其他协议。

(七)抢险救灾、防疫等急需的工程项目可经学校研究后简化程序进行。

四、强化施工阶段的管理

(一)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项目施工过程管理,合同中应当明确项目施工的发包人代表。

(二)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应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等项目组织机构主要成员到岗,不得私自允许施工单位变更上述人员。

(三)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应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工程监理制,项目负责单位应对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和安全管理等职责进行监督落实,保证履行监理责任。

(四)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应严格控制变更,对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应严格审核,杜绝施工单位因投标报价单价低、方便施工或其他原因导致的非必要变更。

(五)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进行现场签证时,要详实记录签证内容(时间、部位、原因、工程量、简图等)。同时注意签证的时效性,施工单位在工程变更确定后14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学校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施工单位在双方确定变更后14天内不向学校提出变更工程价款报告时,视为该项变更不涉及合同价款的变更。未经验收的签证,施工单位不得擅自覆盖和隐蔽,否则隐蔽工程变更部分一律不承认工作量,不能进入结算,未按时间规定出具后补的签证,结算审计时不予认可。

(六)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设计变更及现场签证按照以下审批权限进行。签证变更款项在5万元以下(含5万元),由项目负责单位审批;签证变更款项在5万元以上的项目,由项目负责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变更要求,并附变更费用预算,其中造价在5-10万元(含10万元)的报主管校长审批,10万元以上的报校长办公会审议,100万元以上报党委会审议。

(七)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负责单位应及时联系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安装水表、电表,对施工过程产生的水电费用,由项目负责单位及时督促施工单位与后勤、财务对接缴纳,对没有条件挂表和不按规定缴纳施工用水电费的,结算审计时扣除。

五、加强工程项目工程款支付及竣工后的管理

(一)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工程价款的支付。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负责提出工程进度款项申请,审计处、财务处要对支付款项进行审查,财务处根据《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资金支付管理办法》及学校年、季度、月资金支付计划合理安排款项支付。

(二)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验收工作由项目负责单位或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负责组织实施,对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的工程项目在30日内由相关部门组成竣工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验收。对竣工验收中提出的问题,由项目负责单位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未经验收合格的建设项目不得交付使用。验收合格后及时办理竣工结算报审计处审计。结算审计后,方可支付合同约定的工程款项。

(三)基建处、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等项目负责单位要根据有关规定及时完成工程项目档案和资产移交等工作,移交验收由学校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项目负责单位配合进行。建设项目移交时,应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发现的问题由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及时落实整改。

(四)消防、人防、中央空调、配电、电梯、压力容器等大型专业设备应由归口管理部门派出有资质的技术人员参与设备的调试、验收并进行管理维护。

(五)新建项目应当按照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由财务处和基建处在竣工后三个月内完成竣工财务决算编制工作,审计处按照国家有关要求进行竣工决算审计,竣工结算审计完成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及时到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

(六)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项目交付使用后进入质量保修期。在质量保修期间内,所有报修的问题应报到使用单位统一登记分类,然后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组织项目负责单位、使用单位对报修的问题进行甄别,属于工程质量问题由项目负责单位负责督促施工单位进行保修;由使用不当造成的问题由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负责维修。在退还质保金前,应征求后勤管理与服务中心和使用单位意见方可退还。


六、加强工程项目的监督评价管理

(一)审计处要全面加强工程项目的事前、事中、事后审计。事前审计包括项目招标清单及控制价的审核、招投标环节的审计监督、合同的审核等;事中审计包括审查施工合同履约情况、审查工程项目内部管理控制制度执行情况等;事后审计指工程项目竣工结算的审核。结算审核时,与审计处对接的施工单位造价人员应提交施工单位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二)财务处要建立完工项目后评价制度。按照学校专项资金计划与项目绩效评价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对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实际效果进行绩效评价,并以此作为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的依据。

(三)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在工程项目实施全过程监督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有关质疑、投诉、信访、举报按有关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调查核实处理,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本意见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学校各相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按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到位。




 


                                      ylzzcom永利总站线路检测校长办公室   202261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