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地合作办公室职责范围
校地合作办公室是学校对外开展科技交流、政产学研合作的职能机构,是学校校地校企合作、各类协同创新平台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对外开展合作事宜,促进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医院、企业开展合作,拓展办学资源,提升办学水平,促进科技发展,服务地方经济;
二、负责协同创新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产业(技术)联盟等各类协同创新平台的组织筹建、孵化、绩效评估工作;
三、负责各级引智项目的申报、推荐以及评估考核;
四、负责学校校地合作工作的统计和绩效考核;
五、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职责范围
科技成果转化服务中心是负责推进学校技术转移、成果转化工作,提升学校创新能力和社会服务水平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负责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制度,编制学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计划,确定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目标和任务,营造成果转化良好氛围;
二、负责对接社会需求,吸引社会投资,多渠道宣传推介学校科技成果;
三、负责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项目的公示、审核、过程管理、年度统计及收益分配、奖励激励、绩效评价等工作;
四、负责“河南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中心”建设和日常管理,加强学校知识产权运营管理;
五、负责横向科研项目(技术开发、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等)合同的签订、认定、过程管理及绩效评价等工作;
六、完成上级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