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各院部:
为着力培育科技创新平台,加快推进基础研究,不断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根据《新乡市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暂行办法》(新科计〔2016〕33号)文件规定,决定开展2020年度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申报工作,现将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2020年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采取直接认定的方式。申请单位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市依法登记注册的法人,领导班子创新意识强。
2.在科技创新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掌握产业核心技术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具有较强的行业辐射能力,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
3.企业研究开发经费占销售收入的比例要达到3%以上(或企业年直接投入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研发经费超过100万元),农业企业要达到2.5%以上。(研究开发经费、销售收入数据以上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4.企业科技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要达到10%以上,其中高级职称2-3人(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直接从事研究开发的科技人员10人以上)。
5.基本具备了工程技术试验条件和基础设施,中试基地面积达到200平方米以上;有必要的检测、分析仪器设备;培训场地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6.依托单位具有良好信用记录,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和严重失信记录。
7.依托单位为上年度营业收入2亿元以下或人员500人以下的企业,应当已在“河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系统”中备案。
8.所属领域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所属产业领域有国家许可或者资质要求的,应当取得证书,属于能源、化工等易造成环境污染的产品,应当有环保合格证明。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请单位应按要求编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
(1)《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请书》;
(2)《新乡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可行性研究报告》;
(3)依托单位资质证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
(4)依托单位取得的专利或专利受理证书、科技查新报告、科技成果鉴定、测试报告、研究论文与著作等;
(5)依托单位其他获奖或认定证书;
(6)依托单位上年度审计报告,并提供上年度研究开发经费明细表(请填写附表一);
(7)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发展规划、管理制度、中心建设情况等相关材料;
(8)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要科研人员名单、外聘专家聘书、职称证书(请填写附表二);
(9)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拥有科研仪器设备清单(请填写附表三);
(10)研发新产品的其他方面证明材料。
2.所有材料按照申请书、研究报告、依托单位附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附件顺序装订成册,报送材料书籍式装订,在书脊上需注明“新乡市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单位名称 2020年”),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电子版。
三、申报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0日17:30,逾期不予受理。
材料报送:校地合作办公室(科技楼一楼西),电子版发送到xxmucgzh@163.com。
联系人:牛志国0373-3831962
校地合作办公室
2020年10月26日